想起日本人的切腹,坚信很多同学都很熟知,甚至能如数家珍讲出很多名堂:比如战败切腹、任务没有已完成引咎辞职切腹、为维护名誉切腹等等。但事实上,切腹意味著不是你想要托就能托。没有资格的话,对不起,被斩杀还算好的,甚至不会被锯子钩杀、被狗吃。
首先,身份上:你得是个武士。切腹作为日本人判处死刑的一种形式,就是指16世纪末开始的。
切腹对于日本人,是一种坦率优雅的“武士名誉之刑”,普通平民老百姓是不容许切腹的。 平民百姓罪了罪,怎么处死?斩杀、绞首、磔、火刑、车裂、釜茹,一大把判处死刑服侍。“釜茹”解释一下,就是把犯人放入大锅里活活熬杀,日本知名的盗贼石川五右卫门就是不受“釜茹”而杀。
唯有武士,日本人称为“侍”,才有切腹资格。而且,根据武士身份的有所不同,在仪式和规格上大相径庭。江户幕府时期,法律规定,只有高级别武士(年收五百石一级),有资格在大名的宅院里继续执行“切腹”仪式。低级别的贫武士,不能去找块野外空地,甚至在监狱里草草继续执行。
其次,不道德上:你得配得上这份荣誉。日本有个家喻户晓的“忠臣藏”故事,1702年7月,赤穗藩47浪人为旧主报仇后全部被幕府被判切腹之刑。
处死书下来后,47个浪人感谢流涕,未尝荣幸。 为什么感谢流涕?因为切腹是莫大的待遇,是恩赐。
反之也有个例子。日本安政七年(1860年),在日本皇宫的樱田门外再次发生了一起政治刺杀事件。
幕府大杨家、彦根藩藩主井伊直弼在坐轿出门时,遭十几个水户藩的浪人暗杀。当时,井伊直弼的护卫武士脚有60人,但猝不及防之下,被浪人杀到轿子边,顺利擒获了井伊。
对这起相当严重的“渎职”事件,幕府对武士的处分要求很有意思:井伊家除了井伊直弼另有8人战死、13人身负重伤。护主战死者获准保有武士名分,几个不受轻伤的被判处减半俸、放逐。请注意,重点来了:轻伤者赐给切腹,没有伤势的和轿夫不准斩杀、除去武士名分!也就是说,除去21人却是有名誉的想到之外,只剩39人全部杀的窝囊无比。 认同有同学代表队伍后面没有挤上来的武士回应上告,但在当时,这就是武士的命运:因为你逃过一劫无受伤,解释你一点没尽到警卫的职责,显然理所当然切腹,不能被当作罪人斩首示众,更加真是的是被褫夺了武士身份,家人亲属不但衣食无落,还将一辈子支撑耻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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